《河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
2014-07-25 17:36:29 來源:http://m.guangmingwanglan.com/ 評論:0 點擊:
火電站:分布式燃氣發電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熱電站:燃煤熱電項目(不含燃煤背壓熱電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燃煤背壓熱電項目、燃氣熱電項目和余熱余壓發電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熱電項目由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風電站:接入35千伏以上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核電站:由國務院核準。電網工程:跨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跨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非跨境、跨省(區、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非跨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非跨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500千伏電壓等級的交流項目,跨設區市、省直管縣(市)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非跨設區市、省直管縣(市)220千伏及以下交流項目,由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煤礦: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年生產能力120萬噸及以上煤炭開發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國家規劃礦區內的其余煤炭開發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國家規劃礦區以外的一般煤炭開發項目由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國家規定禁止新建的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開發項目,不得核準。
煤制燃料:年產超過20億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氣項目,年產超過100萬噸的煤制油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塬油:油田開發項目由具有石油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天然氣:氣田開發項目由具有天然氣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
輸油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跨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輸氣管網(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跨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煉油: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變性燃料乙醇: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以下為通知塬文:
冀政〔2014〕60號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通知》(國發〔2013〕4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發布《河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準機關核準。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準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對于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的要求,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叁、項目核準或備案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提高工作效能,認真履行核準職責,嚴格按照規定權限、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核準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四、國務院及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應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申報,并事先征求省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意見。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應由省級行業管理部門申報,并事先征求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意見。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由省發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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